1月8日,市政协召开五届二十次常委会会议,市政协主席任淑女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协商讨论了《政府工作报告(讨论稿)》《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讨论稿)》《丽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讨论稿)》《丽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审议通过了《政协第五届丽水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政协第五届丽水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五届四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及报告人名单,《政协第五届丽水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政协第五届丽水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研究决定了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有关事宜;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会议指出,过去一年,全市政协系统始终聚焦“落实”二字,一以贯之、久久为功,各项工作掷地有声、亮点纷呈、硕果盈枝。一年来,全市政协系统深耕“真学习·不一样”,纵深推进“红耀绿谷·同心向党”政协党建工作,在知行合一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躬身入局,同心发力,紧扣关键事、重点事、长远事,滚动协同、长短结合,扑下身子、凝神静气深入调查研究;抱诚守真,致力于精益求精、一丝不苟和专注专业,在作风建设、制度机制上精进精彩。
会议强调,要突出同心向党,持之以恒推进“红耀绿谷·同心向党”政协党建工作,筑牢全体政协委员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彰显“真学习·不一样”的政治本色和理论自觉。要突出奋斗实干,围绕推动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实现进阶性超越、缩小“三大差距”推进共同富裕实现关键性突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靶向履职、精准发力,彰显“真协商·不一样”协商议政的质效和专门协商机构制度优势。要突出善始善终,深化“奋斗实干、担当争先”作风效能建设,围绕“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的外功和“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的内功,以制度、以情怀,绵绵用力、驰而不息抓政协“两支队伍”建设。
政协第五届丽水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
(2026年1月8日政协第五届丽水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秘书长:吴郁郁
副秘书长:(以姓氏笔画为序)
王志平、吕志充、汤碧荣、杨春旋(女)、吴康、张卫英(女)、张向东、金志红(女)、柳向阳、俞豪锋(女)、黄旌、傅旭蓉(女)、曾旋(女)、蓝璟璟(女,畲族)、雷蕾(女,畲族)
关于同意王顺发、郑利剑同志辞去政协第五届 丽水市委员会副主席职务的决定 (2026年1月8日政协第五届丽水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政协第五届丽水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 同意王顺发、郑利剑同志辞去政协第五届丽水市委员会副主席职务。 关于同意王奕等同志辞去政协第五届 丽水市委员会常务委员职务的决定 (2026年1月8日政协第五届丽水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政协第五届丽水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 同意王奕、郭巧燕、麻伟强、葛基传、程浙军同志辞去政协第五届丽水市委员会常务委员职务。 关于同意王培权等同志辞去政协第五届 丽水市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2026年1月8日政协第五届丽水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政协第五届丽水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 同意王培权、毛伟华、李邦生、陈克勇、陈铭、罗斯尹、季忠苑、赵斌、柳启东、姚廷贵、郭巧燕、黄丽芬、麻伟强、葛基传、程浙军、颜华荣同志辞去政协第五届丽水市委员会委员职务。 政协第五届丽水市委员会 委员增补名单 (2026年1月8日政协第五届丽水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政协第五届丽水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增补下列人士为政协第五届丽水市委员会委员: 刘云华(中国共产党)、陈科强(中国共产党)、章荣明(中国共产党)、曾旋(女)(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何海龙(中国民主同盟)、翁阁谞(女)(中国民主建国会)、杨春旋(女)(中国农工民主党)、徐瑛(女)(九三学社)、曾于兰(女)(总工会)、章燕虹(女)(妇女联合会)、孔雀屏(女)(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和青年联合会)、陈轶(女)(社会科学界)、周城(经济界)、潘祝平(经济界)、叶建光(农业界)、徐海锋(农业界)、潘光明(医药卫生界)、金向宇(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朱芝贵(特别邀请人士)、孙梦俏(女)(特别邀请人士)、林峰(特别邀请人士)、雷成(畲族)(特别邀请人士) 政协第五届丽水市委员会 关于叶建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2026年1月8日政协第五届丽水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政协第五届丽水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 叶建光同志任政协第五届丽水市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 胡晓红同志任政协第五届丽水市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 曾旋、杨春旋同志任政协第五届丽水市委员会副秘书长(兼)、政协第五届丽水市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副主任(兼); 潘祝平同志任政协第五届丽水市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兼); 陆亚东、杨薇同志不再担任政协第五届丽水市委员会教育科技卫生体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王培权同志不再兼任政协第五届丽水市委员会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