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动态信息

【提案公开】关于健全安宁疗护,让生命受限者有尊严、安详逝去的建议


安宁疗护,为疾病终末期患者、临终老人控制疼痛、焦虑、失眠等不适症状,并提供身体、心理、精神等方面的照料和人文关怀服务,以提高生命质量,帮助他们舒适、安详、有尊严地逝去。

一、我市安宁疗护发展现状

2018年,缙云县新建镇中心卫生院率先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到2023年底全市建有43个安宁疗护点,其中市级医院1家、县级医院5家和乡镇卫生院37家,配备医护人员131人、床位数177张,提供安宁疗护服务365人次。因缺乏多学科技术人员和专用药品、设备,导致18家安宁疗护点(其中县级医院1家)实际开展安宁疗护服务数仍为零。

二、制约安宁疗护发展的因素

我市安宁疗护工作进展缓慢,现状不尽人意,制约安宁疗护发展有以下因素:

(一)安宁疗护意识层面缺失

一是受传统思想的影响,老百姓忌讳谈论死亡话题,也受“孝道”思想的影响,患者家属们通常会寻找医疗资源以延长患者的生命,却忽视了患者的生活质量,从而造成患者受尽折磨、家属苦不堪言、医疗资源浪费严重。二是安宁疗护服务宣传力度不强,大部分人不知晓安宁疗护服务的意义及其带来的价值,造成公众服务需求量少。

(二)安宁疗护服务能力缺失

一是我市安宁疗护服务体系尚不健全,大部分县级医院还未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安宁疗护服务依靠乡镇卫生院开展,服务能力跟不上,极大程度影响公众对安宁疗护的需求和信心。二是安宁疗护专业人才匮乏,安宁疗护工作需要多学科、跨专业团队的通力合作,包括多学科医生、护士、药剂师、心理咨询师、营养师、社工和义工等多方人员组成,而从事和推动安宁疗护工作的主要为医护人员,服务单一,无法满足服务需求。

(三)安宁疗护缺乏有效保障

一是缺乏安宁疗护试点工作专项经费保障,再加上目前安宁疗护服务无明确的收费标准和医保政策,造成医疗机构特别是综合医院开展安宁疗护服务的主动性不强,安宁疗护点建设及工作推动缓慢;二是缺乏医护人员激励机制,安宁疗护工作中病人心理疏导、病情及症状情况评估、舒适护理、哀丧辅导等工作,居家安宁疗护还需往返患者家中照护,这些工作量大、占用时间长却又无法纳入日常工作量和绩效考核中,造成医护人员从事安宁疗护工作意愿度低,积极性不高,最终影响安宁疗护工作开展。

三、对策及建议

安宁疗护能维护生命受限病人生命质量与尊严,减轻家庭负担,节约社会医疗资源,对改善民生福祉和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以建立健全安宁疗护体系、强化安宁疗护服务保障和加大“优逝”宣传教育力度为抓手,推动安宁疗护高质量发展,最终实现临终者善终、失亲者善别、在世者善生,让生命更有尊严。

(一)建立健全安宁疗护体系

一是安宁疗护关乎重要民生问题,应积极发挥“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作用,在政府层面上组建安宁疗护工作专班,有效协调卫健、发改、财政、医保、民政等相关部门参与,最终形成合力,在政策扶持、经费保障、安宁疗护点建设、技术支撑、宣传发动等方面下功夫,推动安宁疗护高质量发展。二是构建以市、县级综合医院为主、社区或居家为辅的安宁疗护服务体系,整合资源打造一支综合素质高、技术过硬的安宁疗护服务团队,将服务做好做优,提高社会公众的信任度和满意度,根据需求量逐步扩充服务队伍,将住院安宁疗护延伸至社区或居家,将服务做强和做大。

(二)强化安宁疗护服务保障

一是落实安宁疗护工作专项经费,支持市、县级综合医院及其他医疗机构安宁疗护病房标准化建设、专业人才培养与招募、其他服务补助等,确保服务可持性发展。二是加强医保政策保障,明确安宁疗护服务收费标准,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将安宁疗护住院患者纳入特殊人群特殊病种,采用日均结算或打包结算方法,减轻医疗机构平均住院日、单病种付费考核负担,优化医保报销标准,为服务提供政策保障。三是以人才培养和人才引进为手段充实安宁疗护服务专业队伍,努力将基层医护人员、社会力量及生命受限病人家属培养成“生命关怀师”,共同参与安宁疗护服务中,为服务提供有力支撑。四是优化安宁疗护服务激励机制,出台相关政策,保障安宁疗护从业人员薪酬待遇、晋升晋职和工作积极性,为服务提供持久动力和活力。

(三)加大“优逝”宣传教育力度

一是将安宁疗护(生命)教育进社区或养老院和纳入老年大学教育课程,广泛宣传安宁疗护“善终优逝”理念和知识,树立科学的死亡观,扩大安宁疗护在社会大众中的影响力和认可度,增加社会大众安宁疗护服务的需求量。二是利用医院阵地,对患者和家属开展不同层次的安宁疗护理念宣传,吸引有安宁疗护需求的患者来感受安宁疗护服务的贴心和便利,实现安宁疗护服务有效有序推进。




附件如下:


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148号提案的答复.pdf



[ 返回首页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