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传承弘扬浙西南革命精神,一些重要的红色资源正逐步转化为“绿色动能”,红色资源保护和开发迎来了第二个春天。但有的地方对革命历史文化遗产的开发和利用缺乏原真性保护,甚至走入误区,出现了把红色资源等同于红色文化、把资源利用等同于红色包装、把资源开发等同于资源保护等问题。
汪智影建议,红色资源要保护在先,开发在后。对革命历史文化遗产的开发挖掘、整理展示,既要注重有形遗产的保护,又要注重无形遗产的传承。
红色资源的保护要抢救在先,修建在后。全社会要提高对红色资源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尤其要将革命遗址的保护工作抓紧提上议事日程,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各辖区的红色资源进行维护和开发,形成“以用促保”的良性循环。
红色资源价值转换要社会效益在先,经济效益在后。红色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要多措并举,与乡村文化、名人文化、旅游文化等多种人文元素有机融合,合力推进,不断挖掘丽水红色资源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并加大宣传,提升革命遗址纪念场馆的品位,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学生了解革命遗址并受到教育,让红色基因在丽水大地上绽放更闪耀的光芒。